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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实习推荐名单的公示

作者: 编辑: 审核人: 发布时间:2019-01-08 浏览量:


 

2018年1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,接收第七批法律实习生。

20191月8日,永利集团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年度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同学进行了评审。评委会详细审核了员工材料,并对申报同学组织面试。

经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,评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拟推荐李娜、黄振鹏两位同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期法律实习。

公示期为3:18日至111日。

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,请提交书面署名文件交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研究生办公室(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116)。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

联系人:张燕86661059 范卫红8666108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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